说明:
1、表中所列广告播出时段为大致时间,具体播出时间以媒体最新节目编排为准。
2、周五、周六、周日时段广告时间随节目顺延播出,应视为正常播出。
3、非标准长度广告计价方式:10秒=5秒+5秒,20秒=5秒+15秒,45秒=30秒+15秒。
4、晚间《一剧场》所有段位指定广告位置正倒一加收刊例价的3%,正倒二加收刊例价的2%,正倒三加收刊例价的1%;其他时段指定广告位置正倒一加收80元/条,正倒二加收50元/条,正倒三加收30元/条;对本频道已实现广告位置销售的时段,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位序指定。
5、广告时段前后的转接提示版、预告版、冠名(特约)标版不视为常规广告,不计在头、尾的广告指定位置之内。
6、如遇重大活动、节假日等特殊情况,节目会适当调整。凡广告在原时段前后60分钟以内播出的,均视为正常。
7、此价格表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广电影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所有。 |